2024-04-24 07:38:04 | 金大话英语培训网
可以,但没有必要考。
GRE,全称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中文名称为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适用于除法律与商业外的各专业,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主办。GRE是世界各地的大学各类研究生院(除管理类学院,法学院)要求申请者所必须具备的一个考试成绩,也是教授对申请者是否授予奖学金所依据的最重要的标准。GRE,首次由美国哈佛,耶鲁,哥伦比亚,普林斯顿四所大学联合举办,初期由卡耐基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承办,1948年交由新成立的教育测试中心ETS负责。之后每年在世界许多地方举行。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负责中国归口管理和承办GRE等国外考试。有些美国名牌大学把GRE专项成绩作为“推荐成绩”:即希望申请人能够提供此项成绩,无论本科专业是否与其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同,但不把它作为必须要求。这时若能提供专项GRE成绩是很有利于申请奖学金资助的。因此,如果申请人有较为充足的时间,不妨参加专项考试,一个优秀的专项GRE成绩很能反映申请人的专业素质与学习潜力。GRE普通考试是申请研究生入学的必要考试,申请法律或商业学研究生以LSAT或GMAT替代GRE普通考试。目前美国大学在成绩替代上比以往要求松些。许多学校是可以提供GRE普通考试或GMAT考试成绩的任何一种作为商业类研究生应提供的成绩,法律研究生亦有以GRE普通考试成绩替代LSAT成绩的。
PETS5,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是专为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设立的英语水平考试。 要求掌握7500个基本英语单词及相关的词组。能力要求高于英语专业四级和大学英语六级,比专八要低。差不多相当于雅思六分。PETS5的题型有点特别,好多是照搬雅思的,特别是作文。
要同时通过口试和笔试两项考试才能拿到证书。具体如下:
笔试总分100分,需达到60或60以上(注意:听力30分,必须达到及格18分或以上,否则即使你总分在60分以上,也算没有通过)
口试5分,需达到3分或以上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金大话英语培训网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
凡申请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或申请条件。具体是:
(一)合格条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录取后可直接派出)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两年内有效)。具体是:
①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听力成绩18分以上(含18分),口试成绩3分以上(含3分)
②日/俄语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口试成绩3分以上(含3分)
③德语总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④法语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理工专业)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社科专业)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符合申请院校的外语入学要求;
(二)申请条件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可以申请。
①英语(PETS5)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②日语/俄语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③德语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
④法语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此部分申请人如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予派出。
英语PETS5考试总成绩在55分以上(含55分),听力成绩18分以上(含18分),但口试成绩未达标的申请人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培训部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合格后方可派出。口试地点为北京语言大学或上海外国语大学。口试时间由有关出国培训部确定(一般为2006年秋季)。
(三)项目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按项目要求办理,详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二、外语水平未达到上述合格条件或申请条件者,若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此部分人员应尽可能提供可以反映自己外语水平的证明,如TOEFL考试或IELTS考试,其所在单位在推荐时也应就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做出说明。
被录取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在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予派出。如参加培训,入学前须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结业考试。
三、希望参加英语培训者,需在申请时在材料上注明意向培训地点,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培训。未注明意向培训地点者,视为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四、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未达合格条件者原则上均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教育部指定的培训部参加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培训,获相关结业证书后方可派出。具体是:
①德语:
理工科:英语(一学期,高级班结业)+ 德语(一学期,初级班结业)
社科类:德语(一学年,中级班结业)
②法语:一学年,中级班结业
③俄语:一学年,中级班结业
④日语:一学年,中级班结业
⑤意大利语:一学年,中级班结业
⑥西班牙语:一学年,中级班结业
五、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院校的专业入学要求。如国外接收院校无语言要求,则外语水平应达到《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有关情况的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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